sea1986
發表於 2010-10-29 13:07
原帖由 238X 於 2010-10-29 12:3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個人意見】
本人相信大家動機並非搞事,但認為手法上有可斟酌之處。
有關言論主要是指效果而言。
站長曾聯絡本人協助處理事件,惟本人昨夜不幸抱恙,
因此有所延誤,稍後會正式處理之。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
其實大家喺admin28調任A11板主仍然作出討論原因係原則問題
因為雖然站長將admin28調任,但冇就da54既注意一事處理掉
雖然調任可以視之為admin28輸咗,但一日注意唔取消,一日仍然還唔到da54一個公道
正如一啲名人將對佢地作出誹謗既傳媒告上法庭,但只要求索償1蚊象徵式賠償
就係想話俾大眾聽佢地並非如傳媒所講,皆因呢啲係原則問題
所以懇請站方可以儘快搞清呢件事:)
edhong
發表於 2010-10-29 13:18
238X
發表於 2010-10-29 14:13
原帖由 edhong 於 29/10/2010 13: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此這樣
請問 閣下認為怎樣取消這個「注意」? ...
個人認為,當然是依站規第 2 條 i 項決定,
由站長推翻 (如上訴委員會無權處理的話)。
至於正式處理,本人會以站務戶口於本板另行宣佈。
edhong
發表於 2010-10-29 14:31
238X
發表於 2010-10-29 14:40
原帖由 edhong 於 29/10/2010 14:3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按站規第 2 條 i 項附註
推翻站務人員之裁決
全權委託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委員會負責
問題係,根據「上訴委員會附例」第 3.2 條,
委員會唔處理注意、警告嘛。
但邊個處理都係其次,反正申訴都係電郵俾站長。
個人只是對今次有人用報告「試探」其他板務的做法,
不敢苟同而已。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10-10-29 14:42 編輯 ]
307
發表於 2010-10-29 17:17
如果admin28係唔能夠試下從其他人的角度去睇返成件事的話,
我會覺得佢已經唔適合做板主。
偶有一次失誤叫正常,
兩次已經唔係好得,
但係呢類型只有「有」板友誤會的事,
到底係幾多,到底係幾嚴重,
應該係有分別吧。
用同一個例子,
如果有個熱心市民見到有交通擠塞,
佢幫手俾少少手號,
我地會唔會誤會佢係執行緊警方的權力,
跟住以一條阻差辦公去先告佢,
然後慢慢查到底係唔係substantiated case?
jx6215
發表於 2010-10-29 23:14
應該咁講
件事除左係版友眼中睇落有不公平/不當之外
有關行為/言論亦巧合是版友有機會提到/提出過
並唔係只影響da54版友一人
在此提出
當然有向站方反映既意思
但同時亦希望站方可以清楚交代有關之舉動是否違規
cky
發表於 2010-11-6 17:32
岩岩係 R3 板見到有國內站友用國內的討論區文化頂文
出於關心及關注被其他站友扣分
我也不理會這板仍由 admin 28 掌權, 會否同樣落得違返 #36/37
發個文提醒一下
叫做盡番一個負責任站友的責任
事先報案先, 有乜三長兩短都可以有文為證
sea1986
發表於 2010-11-7 02:43
原帖由 cky 於 2010-11-6 17:3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岩岩係 R3 板見到有國內站友用國內的討論區文化頂文
出於關心及關注被其他站友扣分
我也不理會這板仍由 admin 28 掌權, 會否同樣落得違返 #36/37
發個文提醒一下
叫做盡番一個負責任站友的責任
事先報案先, 有乜三 ...
其實你可唔可以post條link出嚟睇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