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am168
發表於 2013-2-26 09:32
如果車死阿婆個司機係有錢佬又或者係社會的上流人士,唔知個官會點判?
da54
發表於 2013-2-26 10:09
一個路人衝紅公仔俾車撞,司機有無主要責任要睇司機係唔係避無可避、盡力避免意外發生...
唔係單純睇路人有無犯錯咁簡單。
如果個阿婆係突然衝出黎,而九巴留下長長煞車痕,司機可能已經可以脫罪。
P.S. 不過我覺得今次司機即使有較大責任,兩年比其他案明顯重....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3-2-26 11:03 編輯 ]
rickywk
發表於 2013-2-26 10:19
原帖由 da54 於 2013-2-26 10:0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一個路人衝紅公仔俾車撞,司機有無主要責任要睇司機係唔係避無可避、盡力避免意外發生...
唔係單純睇路人有無犯錯咁簡單。
如果個阿婆係突然衝出黎,而九巴留下長長煞車痕,司機可能已經可以脫罪。 ...
時速30公里大腳踩盡,有無痕都成問題
cx734
發表於 2013-2-26 10:23
原帖由 stream168 於 2013-2-26 09:3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車死阿婆個司機係有錢佬又或者係社會的上流人士,唔知個官會點判?
應該可以無罪釋放,
所以話無錢請個有份量的律師來壓住老爺,單官司死了九成
da54
發表於 2013-2-26 10:32
原帖由 rickywk 於 2013-2-26 10:1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時速30公里大腳踩盡,有無痕都成問題
咁又係....
真係好想拎份判案書黎研究下....
nwfb94A
發表於 2013-2-26 11:09
判得重唔重唔評論住, 因為冇判案書, 唔知內情
順帶一提, 早排有個機師懷疑衝紅燈撞死人
(控方缺乏證據證明司機超速或衝紅燈), 只係罰$4000
kei_hk
發表於 2013-2-26 11:34
原帖由 PB602 於 2013-2-26 08:03 A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司機操作數以噸計且具殺傷力機器,特別係公共巴士司機,車上一百幾十條人命,無論任何時候都應該小心駕駛。
對方衝紅燈係需要承擔部分責任,但唔代表司機就可以大晒。交通法例原意係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安全,司機通過路口同行 ...
按上文的yahoo link﹐引述案情如下 (節錄) :
控方證人趙贊天供稱,事發當日他身處肇事現場行人路,正等候行人交通燈由紅燈轉為綠證。正當4、5名途人等候轉燈過馬路之際,一名老婦橫過了約三分之一路面,正打斜走入「不准駛入」的馬路範圍時,他看到一輛雙層巴士以時速約20至30公里的速度駛近,當時行車線上沒有其他車輛,然而老婦行走速度很慢,趙稱當時「個心打咗個突」,遂立即向老婦大叫「阿婆,阿婆」。
相信司機被控成立﹐重點便在藍字幾句。
位婆婆已經過了3份1的路面(恕我不知那處是幾多條行車線)﹐而證人又講看到巴士駛近 (報導無提及此時巴士同撞路人的位置相距多遠)。
唔知證人有無講巴士去到那個位開始減速﹐因為這是很關鍵的﹐如果老遠已經減速﹐只是停唔切﹐司機便有機會脫罪。不過﹐有機會在"超速"下﹐會受到檢控﹐甚至一樣告不小心駕駛引致他人受傷/死亡。
註 : 假如以路面 50km/h 的上限計算(或相應路面的車速限制)﹐警方會計算車重等因素﹐去判定/測試部車需要幾多距離去停定部車的。從而得出司機最遲幾時作出剎車的行動﹐如果太遲行動的便是司機判斷力問題。
在證人的作供描述部車幾時開始剎車 (如有)﹐以及警方計算/測試部車的剎車距離﹐便可得知司機是否有注意到路面情況﹐有沒有作出相應的反應。
而證人的作供稱﹐路人過了3份1的路面﹐作為司機應該要作出相關反應﹐例如剎車﹐響號示警﹐安全情況下轉線避開等等。司機又有沒有做相關行動?
大家可估下一部巴士如証人所講﹐以20-30km/h 行駛﹐要緊急停車又要幾多距離。
而正常可以看到有人行出馬路的距離﹐又會唔會停唔切車。
這便是司機是否罪成的關鍵﹐但上面報導沒有提及此關鍵。
如果難以去証明司機有做合適的行動去防止意外﹐很抱歉﹐司機係最大責任的。
唔通路面有阻礙物﹐司機都照撞埋去﹐而不作閃避/停車等動作咩?
ps. 我唔認同違規過馬路的路人無責任﹐只是司機如果可察覺到而作出合適反應﹐司機便應該不會罪名成立。
da93
發表於 2013-2-26 12:23
原帖由 da54 於 2013-2-26 10:0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一個路人衝紅公仔俾車撞,司機有無主要責任要睇司機係唔係避無可避、盡力避免意外發生...
唔係單純睇路人有無犯錯咁簡單。
如果個阿婆係突然衝出黎,而九巴留下長長煞車痕,司機可能已經可以脫罪。
P.S. 不過我覺得今次 ...
係人都知,
但問題係路人已經冇盡任在先,
而家真係本末倒置
路人唔盡責任避免意外發生,
出事既時候反而去問司機,
雖然表面合理,
但冇理由要他人承擔本身自己犯錯既責任
所以我幾時都話,
唔該,
改例吧
ricky619
發表於 2013-2-26 12:34
我自己都試過以正常速度橫過斑馬線時, 駛近的巴士沒有明顯減速, 我加快腳步還未踏上行人路時巴士在背脊後約1尺衝過.
想想如果是90歲的婆婆走路時不穩, 那剛剛撞不到的位置可能
就不同了. 如果案中的情況類似, 看見婆婆亂過馬路不減速,
那車長就有一定責任了.
kei_hk
發表於 2013-2-26 12:36
原帖由 ricky619 於 2013-2-26 12:34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自己都試過以正常速度橫過斑馬線時, 駛近的巴士沒有明顯減速, 我加快腳步還未踏上行人路時巴士在背脊後約1尺衝過.
想想如果是90歲的婆婆走路時不穩, 那剛剛撞不到的位置可能
就不同了. 如果案中的情況類似, 看見婆 ...
如果係班馬線﹐你已經可以向警方舉報﹐這位司機已經係有違法之縑。
在班馬線上﹐行人係最大的﹐車係必須讓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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