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_hk
發表於 2013-2-27 16:23
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7 04:18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點為之合理情況之下,
而且,都係果句,
點解最容易避免意外發生既行人就你唔追究,唔去諗辦法做好呢類型既事,
而去預計一個司機去避免,甚至成功避免呢?
呢個係咁多位一直冇正面答到我既事 ...
無檢控路人﹐唔代表他不用為事件負責。
有檢控司機﹐唔代表他要為事件負全責。
假設路人唔係已經仙遊﹐警方檢控他違例過馬路﹐此情況係唔係你心目中的公平平等﹐所有犯錯的人都責上法律責任?
syp
發表於 2013-2-27 16:31
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7 15:4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請攪清楚,
係如果肯定係成個意外既起因主要由路人引起的話,
先至有你引號果句野,
而唔係好似你咁斬頭斬尾淨係抽一句出黎,就話人不切實際,
即係講緊,
佢可以係一件刑事案,
但根據判出黎既結果,
將呢一場官司既整個費用轉移出去,
而我所講既民事,
就係根據呢個官司既判決而交番司機去決定咁解(當然,而家係可以)
我完全唔知點解你會話我撈亂左囉=.=
「根據判出來的結果」, 即係刑事案審結囉, 之後邊個賠償俾邊個, 就係另一單民事案, 就係咁簡單啫, 搞咁複雜做乜。
咁你不如簡單地講,
你冇講個官判得一定岩,
咁又唔係我講既你認為個官未必判得岩,
咁即係你覺得個官判得係岩定錯?
在缺乏詳細案情來講, 我唔會去話佢判得啱定錯, 你又話唔同我討論呢樣, 而家又想迫我表態, 跟住又想屈我話過「官一定判啱」之類嗎?
最後,
唔係你唔明我咩邏輯,
係我唔明你咩邏輯,
你講得岩呀,
有法律的話都有人犯事,
咁又返番黎呢單野度,
你講黎講去淨係講緊個司機要負幾多責任呀,
路人果part你一直提唔到出黎,
你叫話佢負唔到個責任我提個出方法出黎你就話點點點唔可行
咁你俾人一個感覺就係人死左你唔追究,咁我俾你表態啦,咁既時候你覺得個官判得岩定唔岩,
而岩又岩晌邊?錯又錯晌邊?
唔好話我騎劫你啦...
路人嗰 part, 你而家話司機和路人法律責任唔對等, 法律對路人太寬鬆, 咁最可行辦法咪增加對行人亂過馬路嘅執法和處分囉, 好未?
同埋我講緊既係人死左都要追究,
你明唔明我講緊乜野呀?
你話人死咗要追究佢家人嘛, 應該明嘅, 我只係唔明點樣可以喺一個刑事案裡追究咁解啫。
syp
發表於 2013-2-27 16:41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2/27 16:2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有檢控司機﹐唔代表他要為事件負全責。
*按道理* 法庭應已考慮當時綠燈, 行人衝紅公仔的因素去判刑, 否則刑罰應該更重。留意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監禁年期是十年。
kei_hk
發表於 2013-2-27 16:56
原帖由 syp 於 2013-2-27 04:41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按道理* 法庭應已考慮當時綠燈, 行人衝紅公仔的因素去判刑, 否則刑罰應該更重。留意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監禁年期是十年。
這一點我不作評論﹐因為大家手上都唔會有判刑指引。
法官判刑是會根據判刑指引去作出適當的刑罰(包括罰款或坐監)。
我認知的判刑指引﹐只有認罪有得減刑﹐一般是扣減 1/3 至 一半刑罰。
syp
發表於 2013-2-27 17:20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2/27 16:5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認知的判刑指引﹐只有認罪有得減刑﹐一般是扣減 1/3 至 一半刑罰
我所講的應該唔係你提及的「減刑」。按案情去判決, 判出來的刑期低於最高刑罰, 應該就不叫你口中的「減刑」。
你口中的「只有認罪有得減刑」應該係指, 按案情佢被判兩年, 但因佢不認罪故維持判兩年。如認罪則減兩年的三分一至一半 (減至一年四個月至一年)。(案中被告好似係不認罪)
syp
發表於 2013-2-27 17:39
補充關於「道路使用者守則」: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html
「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所載的規則或指示,不算違法。不過,在處理訴訟時(不論屬民事或刑事,包括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的訴訟),法庭在衡量道路使用者是否犯錯,以及其錯誤程度時,則可能會把當事人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這一點考慮在內,從而賴以確立或否定該等訴訟中所爭議的法律責任問題。... 」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chapter_5_for_all_drivers/green_man_crossing_/index.html
「 ... 讓路給行人綫上的行人,並緊記老年人、傷殘人士及侫帶小孩的行人,可能比普通人需要較長時間橫過馬路。...
... 綠燈亮著時,如有行人仍在過路,應讓行人。如前路無阻,可向前駛 ...」
有關法庭引用「道路使用者守則」判案的例子, 可考慮到 Google search:
site:doj.gov.hk "Road Users Code"
DGCNYO
發表於 2013-2-27 19:06
原帖由 syp 於 2013-2-27 17: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補充關於「道路使用者守則」: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html
「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所載的規則或指示,不算違法。不過,在處理訴訟時(不論屬民事或刑事,包括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的 ...
咁就要睇佢係過得慢還是沖住出啦.......
hkptb
發表於 2013-2-28 00:03
原帖由 DGCNYO 於 2013-2-27 19:0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就要睇佢係過得慢還是沖住出啦.......
我諗一位90歲老人家沖住出整都有限度...
今次判決我都不想深究,總之大家都知馬路如虎口,
但意外雙方都有責任...這單事件行人已經得到好大懲罰,而車長其實我覺得不是單單看表面..
可能法官覺得車長在今次事件中沒有做任何危機預防,或之前有前科,又或者人證口供對車長不利...
好多可能性所以得出這個結果。
da93
發表於 2013-2-28 03:07
原帖由 DGCNYO 於 2013-2-27 19:0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就要睇佢係過得慢還是沖住出啦.......
好老實咁講,
90歲阿婆,
冇人知佢生前健康狀況係點,
有D真係健步如飛,又有D拎住拎埋枝野都行得好辛苦
你又點可以知道佢係慢行定係衝出黎?
不過巴士咁闊,
要撞到佢其實一D都唔難
da93
發表於 2013-2-28 03:14
原帖由 hkptb 於 2013-2-28 00:0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諗一位90歲老人家沖住出整都有限度...
今次判決我都不想深究,總之大家都知馬路如虎口,
但意外雙方都有責任...這單事件行人已經得到好大懲罰,而車長其實我覺得不是單單看表面..
可能法官覺得車長在今次事件中沒有做 ...
都係果句,
死=/=懲罰
打個比喻,
超速駕駛係危險,嚴重後果係你有可能會死,
你唔聽,係要做個車神,
到你有一日因為咁而撞車死左既時候,
係唔係代表就係一種懲罰?
呢個只係一件事既結果,
有因,亦會有果,
亦曾經有聽過一D人,
自尋短見而衝出馬路俾車撞,
結果,"得償所願"
但如果將佢睇成懲罰的話,
可能晌某D人角度覺得係一種成全...
大家既結局都係死亡,
但究竟係懲罰,定係成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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