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18-2-12 15:48 編輯
lwb701 發表於 2018-2-12 12:08
我估計嘅係危駕應該走唔甩,但係誤殺呢一點的確有位比佢拗。- j3 U V. h6 |+ @
, {# P8 _, \/ T* a* k+ r7 c0 B( O
至於你話應唔應該係到討唔討論,其實真係無咩關係。除非你係執法機構方面或者係當事人,係到公開發表言論係會影響自身行益或防礙司法公正。8 \; L. _# S5 F2 B$ ~
事實上法官或者陪審團判案一定係依法律精神去做,唔會因為一啲唔關事嘅網上言論或者社會與論偏私。
我都特登唔寫防唔防礙司法公正了..
事實上, 參考過往既做法, 就算係傳媒, 只要一正式落CHARGE, 就唔會再就其控罪再作評論, 直到案件審結.
報法庭新聞如是, 只會作事實性的陳述..
俾個不專業但易明的短文大家作參考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 ... tion_name=wtt&kw=50
未必一定完全啱晒, 但起碼有個分界點俾大家參考..
我自己既理解係..我唔會話一定要判呢位人兄乜乜, 或者係作煽情的回應...
但對事實的陳述, 包括一些客觀證據/觀察, 就應該不會有問題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
殺雞焉用牛刀?!
|
|
|
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18-2-12 16:29 編輯
053h4 發表於 2018-2-12 16:03
你要搞清楚篇文重點係咩,係報紙報導作風問題(佢舉例是錯誤地報導法庭新聞話法官應判有罪)
而唔等同一般非涉案者用個人身份討論會有呢個問題
重有,今時今日有陪審圈的案件,開案已經講明不能閱讀及自行搜集有關信息+ S; V5 S% ?* o& F0 V3 g; @- |
法庭無法阻止社會上所有人的行為,亦不致於非涉案人物講句野都防礙司法公正4 s-
留意, 我無話咁係防礙司法公正..
我只係俾一個參考大家, 而我自己係根據甚麼原則去睇/ 回應, 無人迫你去跟
我既"有冇問題" 同你既 "有冇問題" 可以唔同界線, 大家咁大個人就自己衡量~
即使以我那條較高的界線, 我都睇唔到呢張圖, 呢篇文, 甚至當中既回應可以點構成防礙司法公正..
但當中既評論係咪合適, 唔同人唔同定義, 我只係提出我既觀點, 你可以繼續做你既評論, 無話硬性要點做, 咁...又有乜好嘈?
|
|
殺雞焉用牛刀?!
|
|
|
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18-2-12 16:29 編輯
適唔適用 =/= 可唔可以跟...
拎條高D既界線就點都有著數過拎到最貼底線既.. (PHONE-IN節目中, 一般市民打電話上去評論都會要跟呢個既)不過, 咁又唔一定要將條線拎到好好好高....
至於你認同唔"適"用於一般人, 你又大可以唔理咁解者..
|
|
殺雞焉用牛刀?!
|
|
|
本帖最後由 paul2357paul 於 2018-2-12 16:47 編輯
但好多時唔到你可以揸得很小心,
若該路段所謂合法車速set得太緊既話,
你就算做守法果個都會因為比起主車群做到既普遍車速太低而往往俾主車群恰。
其實本身香港果種極簡陋既合法車速概念已經有很大弊病,只係政府永世否認。
應該例如改玩全智能道路監控概念,用電腦分析一群群車既實時駕駛數據,捉例如偏離主車群做到既車速太多,測到有車輪作用力過低等等既駕駛者。
|
|
|
|
|
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18-2-12 16:38 編輯
得閒多D聽下D PHONE-IN節目啦...咁你會更明白條線點劃~
你用有冇罪去講, 我用適唔適宜既角度論, 大家都唔係同一條線上, 冇得討論的~
|
|
殺雞焉用牛刀?!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