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港鐵「顧客服務及收益保護隊」咁鍾意老屈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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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如果有晒上述嘅1-4.
但係其實部機壞咗不過淨係為咗比憑證嗰一part
都係八達通卡冇憑證
咁又點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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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飛都係會顯示沒有有效車票, 乘客要繳交附加費.
但係乘客可以申訴, 港鐵會審視情況而決定退回附加費.
但若果拒絕繳交附加費, 上到庭根據案例, 絕大機會係會判罪名成立的.
因為根據案例, 法庭認為乘客有全責確保自己持有有效車票, 閘機的狀態(正常還是故障)不是合理辯解.
66. 誠然,港鐵每日顧客流量眾多,根本也不可能就每個入閘或核准情況作出個別攝錄,甚或安排職員監察。按法例及案例的詮釋,因此,把責任置於乘客身上,是合乎比例,亦是務實及實際的做法。因此,上訴理由一並不成立。 現時的法律對於乘客非常不利, 若果是我就不會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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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前文 #2 的回應﹐入面已經引述港鐵附例﹐對於車票的相關內容。
藍字已經highlight了﹐只要你八達通/單程車票/其他電子支付﹐只要check到你沒有入閘紀錄﹐不論原因﹐都係乘客問題。
而頭等方面﹐你可以看看引述的附例內容 (aa) 的一部份﹐如果沒有成功記錄你有相關紀錄﹐不論原因﹐都係乘客的問題。
所以﹐港鐵附例係對乘客根本不公平的。
一旦出現票務爭議﹐做乘客就只可以乖乖地簽名確認及交罰款﹐再按機制去做上訴。
想MTR緊張一點﹐就搵埋慌張西望/一線手茶幫手。
你唔簽名確認﹐MTR就只能夠交法庭處理﹐即係前面有人提出的案例。
法庭就只會跟附例去做判決﹐由於附例存在對乘客不公平的內容﹐所以乘客係輸緊9成9的。
所以﹐真係唔好亂去挑戰。
**除非﹐事發時係在2019﹐大量出入閘機/收費器受到破壞﹐法庭才會因為這個特別情況而作出特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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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例, 即使持有 全月通2 (屯門-南昌) / 全月通3 (屯門-紅磡) 嘅八達通搭輕鐵, 係咪一定要拍卡, 先當係有效車票, 否則港鐵有權罰$500?
法例話「失效車票」乃指如屬「聰明卡」,包括在持票人乘搭任何輕鐵車輛之前 未經「自動處理裝置」在卡上紀錄適當的核准密碼 的「聰明卡」。
究竟全月通2/3 當唔當係「自動處理裝置」在卡上紀錄適當嘅核准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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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5-2-4 14:40 編輯
技術上(講條款)﹐係要拍卡的。
可參看月票條款的第9點
9. 乘客享用指定免費接駁服務時,須按正常程序於八達通
收費器上拍八達通。乘搭輕鐵時,必須按正常程序於登車
站的入站收費器及下車站的出站收費器上拍八達通確認。
使用屯門<>南昌日票﹐情況相同﹐都係要出入輕鐵車站都要拍卡的。
但你唔拍卡又遇到查票﹐職員如何處理﹐就係另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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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kpracta 於 2025-2-4 15:20 編輯
根據《香港鐵路(西北鐵路)附例》(Cap. 556H) 既定義:
(2)在本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
人員 (official)指任何獲正式授權以代公司行事的人,包括公司的任何僱員、受僱人或合法委任的代理人;
公司 (Corporation)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巴士 (bus)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界定,並由公司或代公司在西北鐵路服務範圍內經營的巴士;
失效車票 (invalid ticket)指以下任何車票 ——
(a)有效期已屆滿的車票;或
(b)在持票人所乘搭的巴士或鐵路車輛上屬無效的車票;或
(c)依據任何其他關於有關車票或車程的公布、告示、一覽表或列表中所載或所提述的使用條件,乘客無權使用的車票;及
(d)如屬聰明卡,包括在緊接持票人乘搭或企圖乘搭任何巴士,或登上或企圖登上任何西北鐵路車輛,或乘搭或企圖乘搭任何上述車輛之前未經自動處理裝置在卡上記錄適當的核准密碼的聰明卡;
自動處理裝置 (automatic processing device)指公司用以自動收取車費的處理裝置;
西北鐵路車輛 (vehicle of the North-west Railway)指行走於鐵路,或用於與鐵路相關用途上的任何列車、車廂或車廂隔間;
車票 (ticket)指由公司或代公司不時發出,供乘搭巴士或鐵路車輛之用的任何形式的車票、聰明卡、通行證或許可證;
車費 (fare)指任何乘客為乘搭任何巴士或在鐵路乘搭列車所應付的車費,不論車票是否由公司或代公司向他發出,以供乘搭任何巴士或在鐵路乘搭列車;
車輛 (vehicle)指《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界定的車輛;
附加費 (surcharge)指由公司或代公司不時發出的告示、一覽表、列表或其他公布上指明的款額,並須為 ——
(a)相等於徵收該附加費時巴士或鐵路列車的現行最高成人單程車費的50倍的款額;或
(b)本附例所訂明的最高罰款,
以款額較低者為準;
乘客 (passenger)指自行或由他人代為繳付車費,並在公司營業時間內合法地乘搭任何巴士或鐵路列車的人,而不論車票是由該人為該目的獲發給或由他人代其獲發給,或以其他方法取得的;
個人車票 (personalized ticket)指向車票上所識別的人士或個人發出的車票;
票務處 (ticket office)指由公司或代公司經營的獲正式授權發出車票的任何辦事處;
聰明卡 (smart card)指為與自動處理裝置傳訊而由公司或代公司發出的卡或晶片;
鐵路 (railway)指西北鐵路;
鐵路處所 (railway premises)指屬於或從屬於西北鐵路的鐵路處所,但不包括運輸署署長並未為《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2條的道路定義而作出指定的任何西北鐵路車路。
(2019年第6號編輯修訂紀錄)
八達通符合"聰明卡"既定義, 如果依照呢個定義, 只要沒有使用港鐵指定的處理裝置(入站/出站拍卡機)記載乘車核准密碼, 就係一張失效車票, 同裡面有沒有記載月票並沒有關係. 而跟據同一條附例的第9條:
9.無票或持過期或不適當車票乘搭車輛
(1)任何人(不足3歲的人除外)如在下述情況下乘搭或企圖乘搭任何巴士或西北鐵路車輛,即視作沒有繳付車費,並有責任向公司繳付附加費 ——
(a)並無持有車票;
(b)持有未獲得公司或其任何人員特准而已被更改的車票,或持有已損壞的車票;
(c)持有失效車票;或
(d)持有發給他人的個人車票。
所以就算你有月票, 你都係一定要拍卡上/落車, 先會當係有效車票.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56H!zh-Han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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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達通月票紀錄, 可否當一張預先向港鐵取得憑證, 有效期為該月份入站及出站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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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kpracta 於 2025-2-4 18:34 編輯
如果你嘅意思係要求港鐵發出實體憑證比你搭輕鐵的話,你即係講緊叫港鐵出番紙本式輕鐵月票.八達通既出現就係令當時既輕鐵月票被九鐵取消既主因.
你諗下港鐵會唔會行番舊路.
帶點常理的人都會知道港鐵不會走回頭路,去做些加重行政成本但毫無得益的事情.
所以, 你還是乖乖地在輕鐵拍卡入/出站吧.
update: 審題有誤,抱歉,下面會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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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你所講係成立﹐八達通卡內有月票紀錄﹐可視為輕鐵的憑證。
但係月票的使用條款已經講明﹐乘客需要拍卡出入車站﹐MTR 真係要 "做野"﹐一樣可以視你為無票乘車。(上面#45已講解)
當月票條款都講明要拍卡﹐就不用再於附例的層面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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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kpracta 於 2025-2-4 19:08 編輯
如果嚴格地根據西北鐵路附例規定,答案係唔得的。
因為重鐵同輕鐵+港鐵巴士實際上係兩套獨立票務系統,亦都受不同附例(重鐵:港鐵附例Cap 556B, 輕鐵/港鐵巴士:西北鐵路附例 Cap. 556H)約束,裡面對於「車票」的定義亦有分別(「失效車票」更是Cap 556H才有的定義)。
全月通月票是跟據Cap 556B 、車票發出條件及八達通發出條件發出,而全月通的使用條款亦有列明免費轉乘輕鐵/港鐵巴士是「優惠」,港鐵在發出全月通時,其實無權將輕鐵的乘車核准編碼寫入八達通內。
亦因為咁,當乘客使用全月通乘搭輕鐵時,他們是需要遵守Cap 556H 的規定,將聰明卡在車票處理裝置處理編碼,才算作有效車票。
這亦是為何在有輕鐵轉乘屯馬線的車站,在屯馬線入閘機附近會有輕鐵出站處理器,而不可以在屯馬線入閘時同時處理輕鐵出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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