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4 15:09 發表 
職員與乘客兩個素未謀面,職員又點會知道乘客手持我一包已開封飲品「是在入閘後打開」或是「在入閘前已經打開」。
拿著樽裝水開蓋就代表企圖飲用,那平日有些人站著沒事干一樣會開下閂下個樽蓋,職員是否要檢控其企圖飲 ...
我不必就你提岀的無聊假設(玩樽蓋)作岀回應吧。
執法永遠有灰色地帶,執法人員有酌情權決定如何處理。
可以講嘅係,有問題的不是附例,而只是你不認識港鐵職員如何執行附例而己。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09-3-24 18:0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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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yp 於 2009-3-24 11:09 PM 發表 
唔好離題討論啦
而家講緊係遊客用全日通過入閘時間被罰,唔係有人入閘食野被罰。
雖然有鐵路規例限制使用全日通入閘時限,但是否合理呢?是否人道呢?站內不斷設立不同類型既商店增長乘客逗留的時間,應否因應特別既情況而不適 ...
上得網ge就要預左有不多意見的人(包括打手)
亦會有人是沒有多角度思考,只是在一個角度看事
以上各回應的例子在不少地方都有,真係無野好講ga...
[ 本帖最後由 hkstudent 於 2009-3-24 23:2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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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小巴不公平違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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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4 18:11 發表 
「開樽蓋 等於 企圖飲食」, 「入閘後在閘內買野食就 不等於 企圖飲食」
以上根本無定率! 酌情權一詞亦只是變成港鐵職員針對佢地認為要處罰乘客的工具...
說到尾, 附例指不准飲食 或 不准企圖飲食, 根本沒有清晰如何界定.. 在站內提供飲品食品發售, 存在衝突.. 難道買飲品/食品不是為飲/食, 純粹睇ar?
而港鐵職員亦是隨機執罰... 睇你好唔好彩!
你是不必說我單打,我是對事不對人,因為我真心認為閣下提出的行為是無聊。
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人,又不是存心挑戰港鐵附例的話,為什麼要作出如「拿著已開的檸檬茶入閘」或者「在入閘後把玩水樽樽蓋」等行為?入閘前沒有垃圾桶嗎?不能於入閘前將飲品飲完嗎?自由,不等於對自己的行為一點責任都不必負上。
既然明知行為是灰色地帶,卻偏要踩進去,行為有如以諧音講粗口一樣無聊。
如果閣下不認同港鐵附例,我認為你應該大模斯樣地在列車上吃飯,在被職員檢控時再向傳媒投訴。
另外,其實未聽過有乘客因在閘內把玩水樽樽蓋而被檢控的案例,希望閣下不必太早擔心被港鐵迫害。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09-3-25 00:5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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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yp 於 2009-3-24 23:09 發表 
唔好離題討論啦
而家講緊係遊客用全日通過入閘時間被罰,唔係有人入閘食野被罰。
雖然有鐵路規例限制使用全日通入閘時限,但是否合理呢?是否人道呢?站內不斷設立不同類型既商店增長乘客逗留的時間,應否因應特別既情況而不適 ...
限制出入閘時限,我認為係避免有人在系統內遊蕩,或不當使用港鐵系統,例如某公司派一名職員進入港鐵系統內,不停穿梭各站去派送信件,而避開繳付車費。
所以入閘應該有時間限制。假如有遊客超出時限,而又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解釋(例如在站內購物),我認為可以酌情處理。
但其他情況乘客未能提出合理解釋的話,可考慮檢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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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yp 於 2009-3-24 23:09 發表 
而家講緊係遊客用全日通過入閘時間被罰,唔係有人入閘食野被罰。
雖然有鐵路規例限制使用全日通入閘時限,但是否合理呢?是否人道呢?站內不斷設立不同類型既商店增長乘客逗留的時間,應否因應特別既情況而不適用呢?(特別係遊客用全日通)
小弟敢問閣下,如果「遊客全日通」沒有入閘時限,身為全日通的「迪士尼線全日通」、「西鐵線全日通」又是否要一併取消入閘時限?
三者也是「全日通」,三者遊客也能使用,三者也可享用車站商店(而是次出現此新聞,亦是因為西鐵沿線車站商店),
因此小弟以閣下邏輯的推論下,似乎三者的入閘時限必須一併取消,以符合「合理」及「人道」的原則。
如果三者(建基於上文所作的推論)一併取消所有全日通的入閘時限,撇除「遊客全日通」不能供本港市港購買而需利用黑市方式外。
乘客可以利用「全日通」作非法等逃票行為,似乎是一大收費漏洞。
不單是「全日通」,為何大家不考慮一下「全月通」?(遊客一樣可以使用全月通)
「全月通」也是在同一月份內「無限次乘搭」,為何不將「全月通」的入閘時限也一併取消?
(其實現時全月通早已為港鐵造成嚴重的收費漏洞,不妨參考早前的新聞,有不少水貨客藉此進行多人逃票)
[ 本帖最後由 dennis28a 於 2009-3-25 01:3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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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回復是不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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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部份板友所指旅客未必清楚每一條鐵路附例,但不是免責藉口,
(情況類似經常有乘客不清楚頭等係要再次確認八達通而被指逃票),
你可以係話common sense,亦可能旅客真係唔知情,存有灰色地帶,
如何執法完全取決於職員處理,例如旅客能否提供單據證明在MTRshop理髮鋪理髮,
之後到沿線購物的單據,這要求對旅客黎講也不算過份。
MTR shop原意係一個增值服務,而非規劃成一個超級大型商場供乘客在鐵路網絡裡遊逛,
乘客亦不應跟港鐵附例有任何抵觸,例如應以最直接方法完成車程。
至於旅客全日通設有時限,我估鐵路公司原意係方便跟單程票程式管理一樣,
只在出入閘次數增加至一個很大的數目(接近無限),而不用另寫程式以減低開支。
當然我鼓勵旅客全日通設時限取消,但東西鐵全月通/西鐵全日通有需要保留出入閘時限,
這不涉及公平與否問題,因為本身旅客全日通只准售買給旅客已經沒有公平可言,
只是盡量將旅客方便程度提高,亦減少跟前線人員衝突(上報紙機會),
至於旅客要利用全日通作其他用途也沒有辦法(旅客出閘再入閘也阻不了)。
無一個系統係百分百完美,點都要經過實際應用先知問題所在,而呢個問題亦唔係而家先存在,
例如無記錯今次報導既例子,車程係由美孚站往兆康,如果換轉在九鐵時代一樣會出事。
係陷阱定漏洞視乎你點睇,無論邊樣都應該盡快更正,如果對自己有著數既漏洞視而不見,
對鐵路公司附例潛在陷阱卻大聲疾呼,未免持有雙重標準。
[ 本帖最後由 on11358 於 2009-3-25 03:2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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