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00610
發表於 2018-4-9 23:11
本帖最後由 HB00610 於 2018-4-9 23:17 編輯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9 23:06
57m喺眾安街做到同站轉乘,背後係肩負埋將軍澳/秀茂坪/四順/大埔/沙田屯門工業區/山景嘅使命。
我唔知57m ...
唔好灌水好冇,你搗亂搗得好難睇呀。
你嗰D垃圾理論,拉長66M一個站就KO。
都係嗰句,我冇話非要搞57M不可,喺度loop文你想真係停板我可以幫手舉報吓嘅。
paul2357paul
發表於 2018-4-9 23:17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9 23:06
57m喺眾安街做到同站轉乘,背後係肩負埋將軍澳/秀茂坪/四順/大埔/沙田屯門工業區/山景嘅使命。
我唔知57m ...
葵涌道沿線都轉到車,冇綁死荃灣既理由。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9 23:17
10598C 發表於 2018-4-9 23:09
最近太多好似閣下嘅“高質量”post,認錯冇計
上次比人warn完係咪今次想真坐板監?
我只係發表我嘅睇法,頂多都只係回覆一篇14日冇回覆過嘅帖子,應該冇犯站規?
本人已向站長詳細詢問我對站規之疑惑,我亦無意干犯站規,擾亂本站之秩序。
相信可以解答閱下嘅問題。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9 23:28
HB00610 發表於 2018-4-9 23:11
唔好灌水好冇,你搗亂搗得好難睇呀。
你嗰D垃圾理論,拉長66M一個站就KO。
都係嗰句,我冇話非要搞57M不可 ...
我嘅意思係,眾安街轉乘嘅使用率,唔應該作為飛走該站嘅理由。
呢句話係回應閣下
「除非57M單憑嗰個站大半滿又全部人荃灣極少人落車,否則理由真係相對薄弱,要保57M係要強D嘅理由。」
以上嘅言論。
我又何來灌水之有?
至於其餘之言論,皆屬於個人補充。
希望閣下責人須有理。
HB00610
發表於 2018-4-9 23:43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9 23:28
我嘅意思係,眾安街轉乘嘅使用率,唔應該作為飛走該站嘅理由。
呢句話係回應閣下
眾安街同荃灣站係合理步行距離,當然你話早繁嚟講又真係冇話唔得嘅。
再講仲有大河道,更加可以拉長另一條補足而非要咁樣不可。
其實最主要問題係,而家情況要攬57M係要更強嘅理據。
雖然我覺得拎66M或者其他線去做類似NR754嘅服務,其實都唔係唔可以試。
其實你嘅回應係冇乜新鮮論點之餘,更有放流料之嫌(最少行車時間已經俾兩個版友反駁),推返上嚟係冇意義。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11 20:09
MT593 發表於 2018-4-9 21:35
唔好玩啦,快到無轉乘優惠極少上落既260c
由愉景新城最快都17 18 分鐘到葵芳
58m 67m 就唔洗講啦
我冇話過我嘅“個人經驗”係喺早繁搭67m。
你唔相信我嘅“個人經驗”,我冇所謂。
但查看youtube各巴友攝製嘅58m全程行車紀錄(未被剪輯),
眾安街-葵芳站一段路,的確係可以做到9-10分鐘行哂。
呢個係客觀嘅事實。
HB00610
發表於 2018-4-11 20:43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11 20:09
我冇話過我嘅“個人經驗”係喺早繁搭67m。
你講快嘅我甚至試過快過9分鐘都仲有,但係唔作得準囉好冇。
憑YouTube片去挑戰呢度唔止一個版友嘅經驗談係咩玩法,基本上係同為咗砌人亂講野係冇分別。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11 21:52
本帖最後由 香港黃毛小子 於 2018-4-11 21:58 編輯
HB00610 發表於 2018-4-11 20:43
你講快嘅我甚至試過快過9分鐘都仲有,但係唔作得準囉好冇。
憑YouTube片去挑戰呢度唔止一個版友嘅經驗談 ...
由頭到尾,我只係講述我嘅個人經驗。我從來都冇講過可以以此作準。
至於96#,除左指出該名站友嘅謬誤外,
我以youtube記錄片段作為例子,係想對該名站友說明,9-10分鐘完成該路段,事實上並非不可能的。
唔等於我挑戰佢+其他站友嘅個人經驗,希望你唔好作出不符合事實嘅陳述。
HB00610
發表於 2018-4-11 22:22
本帖最後由 HB00610 於 2018-4-11 22:57 編輯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11 21:52
由頭到尾,我只係講述我嘅個人經驗。我從來都冇講過可以以此作準。
至於96#,除左指出該名站友嘅謬誤外, ...
好心你啦,你講經驗又點,要講仲有更極端經驗,人地講緊260C個時間都知係繁時啦,你搵到轉繁時9分再去話人錯好冇呀。
一頭話唔否認人,一頭唔適用例子指證人“謬誤”,要唔要用站規34同39投訴你呀。
我係明話你做得核突呀,你呢種無端端拎D唔關事嘅例子係混淆視聽係咩事,點解你仲未俾人停板架。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4-13 23:30
HB00610 發表於 2018-4-11 22:22
好心你啦,你講經驗又點,要講仲有更極端經驗,人地講緊260C個時間都知係繁時啦,你搵到轉繁時9分再去話人 ...
睇黎我有必要講清楚,我究竟講緊D乜。
我話我喺96#指出該名站友嘅謬誤,係指「我冇話過我嘅“個人經驗”係喺早繁搭67m。」。
該名站友將“我搭67m嘅經驗”預設左係早繁嘅時間。
但實際上我從來都冇講過“我搭67m嘅經驗”係喺早繁時發生。
站喺邏輯學嘅角度上,謬誤嘅定義,係指不符合正確規律嘅推論。
而呢名站友嘅回應,明顯係犯左非形式謬誤嘅一種(不當預設)。
因此只要憑以上數點,就可以睇出,96#我所指嘅“謬誤”係乜。
之後嘅嘢,已經同佢含有謬誤嘅言論無關。
我作出回覆,唔一定係只針對佢當下嘅言論,
仲可以係對再上一篇發言/對話作出新嘅補充,或者直接作出新嘅陳述。
(事實上96#,我特登將首句同第二句隔兩行,就係為左分辨我不同針對嘅對象。)
何況佢嘅言論含有謬誤,我更加冇必要針對有錯嘅言論作出回應。
所以你所謂嘅“混淆視聽”唔成立。
再者,“混淆視聽”喺成語字典嘅解釋,係指「故意用假象或謊話迷惑人」,
若我嘅陳述屬於“真實”,你“混淆視聽”嘅指控更加唔成立。
事實上,96#餘下我剩係講左,
若然佢唔相信我嘅“個人經驗”,我冇所謂之類嘅說話。
跟住就係,查看youtube嘅58m全程行車記錄片,眾安街-葵芳站的確係可以做到9-10分鐘行哂,僅此而已。
但我冇講過該段路一定係9-10分鐘行哂,或者其他人嘅經驗有錯。
我體諒你喺理解錯誤嘅情況下,會有呢一番言論。
不過我想提醒你,你係應該先睇清楚人地發言嘅意思,先至好回應對方。
我亦有需要重申,請你唔好作出失實嘅指控,或者捏造一D我根本從來就冇講過嘅說話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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