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長者坐過海巴士3個站落車 乘客拍照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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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itcalag 於 2024-3-9 02:19 編輯
咁個問題來啦,你覺得點解一開始會允許「長車短搭」呢個「漏洞」先,立法一定有原意,就係為左鼓勵長者或殘疾人士多外出、融入社區,愈少既限制既鼓勵就愈大
難道十年前廿年前就冇「長車短搭」咩?係而家將個合資格年齡降低左,60-64歲合資格人士多咁多,而且呢班人仍然相對活力無限,出行次數多好多,政府出左事唔夠錢啦,先開始嘈
難道政府唔知道香港人口老化?人均壽命愈來愈長,明明之前先話60歲都係中年,其實個方向應該係提高合資格年齡先係架,尤其更高齡人士一般來講應該更有需要援助;但政府最新預算案已經否認呢個講法,只係話會檢討,咁唯有拭目以待,唔減基數係解決唔到問題核心
即係有人計錯budget,就將個道德責任推左比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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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itcalag 於 2024-3-9 02:27 編輯
我#232原文係話「其實長車短搭又好,讓唔讓關愛座又好,呢d全部都係個體自由,憑乜要其他人一定跟自己果套?認為自己有道理就應該當面制止,又唔係喎,又要放人上網喎」
唔好斷章取義,我冇話「佢應該當面制止」,我係話佢「認為自己有道理就應該當面制止」
見唔見到個分別,我冇認同佢有道理既,which means佢唔應該當面制止,更唔應該放人上網
憑乜認為自己有道理,人地就要跟你果套?香港人呢種道德優越感簡直令人討厭,
以關愛座為例子,讓唔讓座係我既自由,憑乜要我一定要讓?你想坐可以問,相信禮貌客氣一d大部份人都會起身
同樣道理,$2搭車都係,搭邊架車都係我既自由,憑乜要我幫政府慳錢,就當我係貪小便宜,那又如何?都唔足以justify公審我
點當面法,真係咁難諗咩?唔係覺得自己好有道理咩?點解唔直接同相中人講叫佢搭短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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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BluemoonHK 於 2024-3-9 02:30 編輯
人比你就照單全收,咪衰貪字,無得否認,貪性難移,就好似人地比野你都會留意價值,太多都會唔好意思收啦,點會理直氣壯錦貪到盡,無話唔得,不過臉皮好厚,not ethical
同埋呢政府係咪真係有留意到呢個漏洞先?就算留意到有無解決方案?唔通成個政策取消?或者大改?班高官點會知民間事
呢種行爲多年前就有人批評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oCuRNDkadU 個video有無偷拍我就唔肯定啦
我都期待政府可以認真處理,奈何庸官太多,等結果先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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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觀咁睇: 輪椅一車最多兩架, 第三架唔關自己事留比後車做 我諗你漏咗輪椅都可以流水
可以落完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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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itcalag 於 2024-3-9 02:37 編輯
咁又請教下啦,點定義咩係太多?如果話收受貴重物品,我認同既;但講到$2搭車係好大筆錢,唔好意思收,又好似唔夠說服力
我地比較下,起個明日大嶼都幾千甚至一萬億啦,香港按年錄得1,016億港元財政赤字,區區幾十億買個方便老人家出行,又算得上甚麼?
要知道好多公共交通都係靠$2維皮,如果取消呢個優惠,公共交通好可能要加價,最後盤數只係轉左另一種方式反映喺納稅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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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你出錢,你覺得貴,就係貴重,如果人送你都唔稀罕,説明認定價值極低,有幾多人起後生時係自費短途離搭長途車,i mean normally,而非特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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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學教學習要累積,一切都係積少成多,講真用40億送去貧困地區拯救人生命都更有價值,起碼人地感恩戴德,將來仲會報答你,世界無理所當然,政府係出於人情/輿論壓力 先至推出呢個優惠,等無錢搭車長者都可以平價搭,目標在於扶貧。當然有錢都可以搭,因爲要維持平等,不過估有錢就未必搭巴士。呢個世界無野係必然,權利同義務係對等,一味講我有權,又唔負社會責任,自然係不可取
香港係屬於大家,唔應該凡事都事不關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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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itcalag 於 2024-3-9 03:05 編輯
我又唔係咁同意,宣明會之類救助左非洲幾多年?好多問題係結構性問題,例如當地政府貪污腐敗,唔係送舊錢過去解決到,40億可能得返40萬落到貧民手上
香港人工咁高,資金既使用效益好低,好多時都去左顧問費、行政費,淨係養住班公務員都已經一大舊錢啦
40億開支,有幾多真正來自長車短搭問題呢?前文已經提到,其實增長大部份來自人口老化及樂悠卡,以及前幾年因為疫情及社會事件造成既交通需求下降,扣除以上因素,根本長車短搭問題微不足道,捉住呢點係吹毛求疵
我同你既差距只係在於,長者得到$2資助到底有無相應社會責任,即係唔好「用到咁盡」
我就覺得冇,長者本身都曾係納稅人,你當係後生時先付款,夠60歲先可以食放題,用資助係用得有道理
而且呢個用,長者呢個群體內係平等既,只要合符資格,大家都可以「用到盡」既,冇話長者A可以「用到盡」,長者B就唔可以,冇呢類不平等待遇發生
一個合理既政府,提供得呢個優惠就要預左有人會「用到盡」,公共政策要留buffer,然後計算返對應既條款,例如優惠額、年齡下限應該係幾多,地鐵都有可加可減機制,優惠都應該要按年按通脹調整,好合理
但係冇,咁個道德責任我認為就唔喺長者度,而係政府無定好遊戲規則,計錯預算就將責任推向用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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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公審都要有前提
但如果個前提係長車短搭唔岩
咁又公審到D咩
社會無共識佢地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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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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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itcalag 於 2024-3-9 14:12 編輯
你係混淆左實然同應然既概念
實然係推唔到應然,「許多人做某事侵犯他人私隱」(前提1) 係推論唔到「做某事係合理」(前提2)
前提1 係講緊事實係點樣,係一個對經驗世界既描述,有真假值,即係事實有絕對既對與錯之分
前提2 係講緊應該要點樣,係價值既描述,並無真假值,點樣先叫合理係無法達成所有人共識既
所以,「許多人都咁做、網上有好多呢d片」同「咁做就合理,冇道德問題」係不相干既
你講既例子,車cam既作用本身係保障自己發生交通意外時誰是誰非,
呢個context下拍攝有合理動機,你可以拍但唔代表可以隨意公開他人樣貌
正如CCTV可以攝錄但唔可以隨意公開一樣
撞完車公開對方司機樣貌,其實係侵犯私隱架
人地不小心駕駛係一回事,公開車cam侵犯私隱係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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