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都係九巴傳統角度諗問題
而唔係巴士公司資源優化諗問題
九巴傳統角度似係一個不可改變因素,
超出嗰個範圍講嘢好容易變 FF。 原帖由 張偉沖 於 2013-12-23 08: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北角班反對者勢孤力弱, 點夠班柴小區議員牙力大, 人地柴小都爭取118 提速多年,
用另一個角度看, 北角班友仔係建制派為主, 柴小都係建制派為主, "滅聲"換來回應柴小區議員多年來的訴求,
唔見得唔係一件好事.:lol "
... 雖然呢段野見過好多次,某程度,你岩。
不過,你所講既只係一個重組既前提,或者係一個原因/誘因,
但現實係,好多人只會睇成件事之後既performance,即係成效。
正如你老細覺得你performance差,做唔到成績出黎,
又或者handle一個project,但最尾個project既outcome原來唔係開頭個回事,
appraisal寫衰你,或者交唔到report比老細,所有前提都未必幫到你份appraisal拎返d同情分。
又假設我想做一樣野,或者開一個新project
要比老細賞識去批准你去做,或者要拎到舊錢去做
事前功夫就一定係要吹到天花龍鳳,無個樣都有個樣,要做到自己個份野比人好(係吹得好而唔係真係好)
如果唔係,個project如何啟動?
某程度一個project既前提,同做完project之後既outcome,可以話無任何關係。
呢度好多人都好關注重組後變成點,尤其係102會唔會係上繁骾死,
但到目前呢一刻,無任何官方消息保證到102班次去到幾密,密到可以清客,最多只係6-8分鐘,
但現時102平日已經係5-8分鐘1班。
就算比你點樣將個重組吹到天花龍鳳,隱憂係有就係有,
如果吹水就可以將隱憂消除,
咁720下繁東行、18/18P上繁西行,重組後就唔會搞到有人原本上到車變成上唔到車,比水沖走晒啦。
又講下東區其他重組,例如8X/19,玩聯合班次,未重組前已經有人話聯合班次做唔到,事實又真係做唔到,連班議員都鬼晒咁嘈。
606重組,影響耀東往柴灣班返學客,結果又真係影響到佢地。
又睇返東區區議會格局,如果剩係計小西灣、柴斜一帶,絕大部份係建制派,
除左翡翠選區,但將著數分比一個對家,代價係好細,但絕大部份應該可以保證下屆連任,同埋俗D講要交功課。
但如果講到102提速,可能會無啦啦多左民主派既議員得益,例如有太古城西、南豐、康怡同康山。
如果政府想做野,但只係益建制派,102提速就等於送政績比對家。呢樣野似乎都濟唔過。但如果用呢d角度去睇件事,咁政府都唔係真係為巿民服務喇。
更何況今次唔加價,某程度咪又係搵118+107/106/116,或者106+8P既土瓜灣/九龍城客補貼
118+107/106/116,15.5,106+8P,15.9
(15.5+15.9)/9.8 = 3.02
如果一日內要用合理時間搭巴士往、返小西灣柴灣及土瓜灣九龍城,佢地比118去西九既客,要比多1程車既錢先有合理時間,即係一日內已經可以搭2+1程118
而118重組,呢班客係未能受惠,要合理時間,就要轉車,一轉車,已經貴過9.8,平均每程比合理時間往返西九貴6成.. 原帖由 053h4 於 2013-12-23 14:0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你都係九巴傳統角度諗問題
而唔係巴士公司資源優化諗問題
新城非繁用車少過繁時,部車私去其他總站等下段其他人接行另一路線的例子唔少
排得好根本唔存在大量無謂私牌
非時絕大部份車都有目的下攝位私牌,根本就 ...
不要想得太複雜,同一樣的乘客量和班次數目,
你需要投入更多車輛和司機去運作才能做到,成本就更大
個別公司不欲更改行車時間,並非因額外投入的成本不多,
而是若更改後會錯失現時坐擁黃金時段的收益,得不償失,
那他還會支持嗎?
你口中的「有目的」攝位,就是為配合行車時間的不足,
我實在看不到這些做法的出發點是因為考慮司機吃飯小休轉更補油
難度你想說充足的行車時間是會令這些編配都出現問題?
最後,118由6轉車增加至7轉車,你是如何推斷乘載率能做到更高?此舉必能令巴士公司收益增加?
還是這個講法只適用於某一巴士公司?
但我肯定在用車數目不變的前題下,成本肯定增加之餘,脫班機會亦大大增加
[ 本帖最後由 hjhj 於 2013-12-23 20:38 編輯 ] 預祝城巴 118 越做越好,成為城巴第一賺錢線:loveliness: 原帖由 053h4 於 2013-12-23 21:1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而最後,118按運吉盤數推算,大約得二萬五千人,少左五千人唔減車,每部車收入跌兩成
唔知你認為巴士公司點做生意啦
麻煩睇返 RDP,今次重組118係會減兩部俾102
當然係唔夠俾102,但唔可以話唔減車囉
但如果118再減俾102,118自己都搞唔掂
要118再減,得,拆106
過班客去106P,同時善用106系柴灣段 原帖由 053h4 於 2013-12-23 14:0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非時絕大部份車都有目的下攝位私牌,根本就唔存在浪費
另外,你話出少部車,但下繁起到收車,港島返九龍都係遠多過九龍過香港,私牌根本無得避
我唔覺得巴士公司無諗你的建議,而只係諗食中繁時執多幾百客
無錯,有一定數目隧巴線,下繁港島返九龍多客過九龍過香港,
有d私牌避無可避,好似112咁,為左加快回車,下繁的確有唔少車去蘇屋後私返出港島接客,呢d就唔係無謂私牌,而係有必要
不過講左N次,我係講緊果d因為時段問題而導致的私牌,呢d私牌根本同係咪繁忙時間、邊個方向多客無關。
又望下條112,九巴第二轉開始,差唔多每轉
北角頭兩架車都係要由九龍吉車運過去做,蘇屋尾兩架車去到北角後要吉車運返去蘇屋,
你話呢d係咪同客量有關啦…
如果112每個時段由65加到78分,或者斬左天后至北角一段,
甚至另搵垃圾線重組,拆112X維園道出北角,順便補埋118提速後漏洞,
你估仲使唔使整呢D私牌,吉車運來運去? 原帖由 tommy11529 於 2013-12-23 02:3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頭班車過到去時接到對面的第3班,而第4班係私返去又趕到開下一個時段的第2班車的話,第5班車留係對面做對面下一個時段的頭班車,之後keep住可以做到咁,咁要開足5班車8架車係岩岩好
閣下似乎無考慮私番去0既時間,如果頭班車去對面先接到第三班,第四班去到對面就只能接對家頭班車。
但如果呢架車係私返去,仲要做二車,食埋師傅D休息時間,私番去果程只係得廿零分鐘跑。似乎無乜可能做到。
原帖由 tommy11529 於 2013-12-23 02:3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KMB的帳目係會分廠計帳,又因為ISO問題
如果調動d車去自己的獨營線,先唔講佢會唔會分埋路線計收入先,起碼先要唔可以做同廠的路線先吧
(因為現金個part冇可能分到部車幾多現金係某廠,幾多現金係另一個廠)
所以960/961/968就唔使諗住用/做
所以做都只有101/111/115/601->603可以做吧
至於你講的唔再分時段,兩巴派出黎0既車可以一體化去調動,咁係可以解決'時段'的問題
但反而有其他問題:
1. 分賬問題: 8仔個part就做到分賬姐,但現金點分?(要開一間合營公司?)
2. 車輛調動問題: 由邊個/邊間公司決定這一個班次是誰開?過鐘時/拖卡返來時,點決定踢/開邊間公司的車出去做?
其實如果用你的方法,不如用S1/107/307咁梅花出車好過?
小弟的諗法正正係開合營公司的模式。聯營雙方應事先協定出幾多資源,點分賬法。
有事時點派車亦應事先協定,必要時可以中央處理以儘量保持公平。
原文用Joint Venture就係有呢重意思。
其實咁做同獨營化效果差唔多。最大分別係獨營化可能牽涉條改專營權,但合營就只係兩間公司之間的商業協定。
亦因為各自投入幾多資源,同分賬的彈性好大,保留某一方食盡黃金時段的著數亦變得可行。
為佐唔改時段要付不成比例的代價,相信食盡黃金時段的一方,都有誘因同對家去搞Joint Venture。
至於現有路線改梅花間竹式派車,咪一樣會牽涉黃金時間問題,難度同因延長行車時間而改時段不相伯仲。
[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13-12-24 01:05 編輯 ]
回復 268# 的帖子
狗疤咪就係因為要攬住 118 黃金時段,先至唔肯改線,:@
結果勝利的是正義的一方:victory: 原帖由 s3n370 於 2013-12-24 01:0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閣下似乎無考慮私番去0既時間,如果頭班車去對面先接到第三班,第四班去到對面就只能接對家頭班車。
但如果呢架車係私返去,仲要做二車,食埋師傅D休息時間,私番去果程只係得廿零分鐘跑。似乎無乜可能做到。小弟的諗法正正係開合營公司的模式。聯營雙方應事先協定出幾多資源,點分賬法。
有事時點派車亦應事先協定,必要時可以中央處理以儘量保持公平。
原文用Joint Venture就係有呢重意思。
其實咁做同獨營化效果差唔多。最大分別係獨營化可能牽涉條改專營權,但合營就只係兩間公司之間的商業協定。
亦因為各自投入幾多資源,同分賬的彈性好大,保留某一方食盡黃金時段的著數亦變得可行。
為佐唔改時段要付不成比例的代價,相信食盡黃金時段的一方,都有誘因同對家去搞Joint Venture。
至於現有路線改梅花間竹式派車,咪一樣會牽涉黃金時間問題,難度同因延長行車時間而改時段不相伯仲。
619如果灣仔北唔係大塞,30分鐘內就可以私返對面了(平時早繁做完85A過海去做619都只係比20分鐘私去的了)
如果唔信,你可以試下自己坐的士
不過係新城跳飛機先夠用就真,KMB就一定唔得
而你諗合營公司諗得太簡單。首先有咩誘因做合營?利益一定有增加嗎?(最多只可以肯定少左支出,但收入就一定可以保持?)
2.如果大家係50:50擁有公司?咁一邊反對,另一邊想做也不能。最簡單的事:CEO邊個做?(如果唔係50:50,有51%:49%,咁就姐係要一邊聽話,冇得話事)
3.員工是為誰工作?CEO係聽邊個股東好?
4.最重要的一點: 合營公司是有專營權?有專營權的不只是其股東而已嗎?政府/TD(會)比專營權給合營公司?
如果政府/TD比專營權給合營公司,都要刊憲。
如果唔係就等於澳門咁冇法律基礎下營運/行駛專營權先可以做的事->違法;P :funk:
所以要批專營權比合營公司同TD直接改由其他公司做某路線都係根返cap. 230的權力去做
[ 本帖最後由 tommy11529 於 2013-12-24 02:3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