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兩隻字又無解釋,駛唔駛搵磚家讀心師解讀?
磚家唔知仲記唔記得,石排街無幾多年前,
只係連住青山公路往九龍方向。
往新界方向係近年先加。
現時路口真係有風險問題,最簡單係直落一樣要停燈。
再唔係咪一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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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一片海 會重返大洋 也許一片港 會再得芳香 風吹過 堅守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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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P客量高, 如果用47A慢慢養大又得唔得呢?
水泉澳同葵盛各開兩班試住先, 早上做埋葵盛<>東北葵返工返學客, 唔知有冇小巴佬會反對?
至於出入石籬, 用和宜合道 大隴街 圍乪街 石排街, 就唔駛爭拗石排街/青山公路交界長度限制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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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便改了落斜要停燈先再講批唔批豁免。
政府覺得風險高﹐於是設長度限制。
如果唔係風險高﹐便不需要設長度限制。
要取消/做個別車輛豁免﹐就要先處理好風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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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_hk 發表於 2017-7-14 14:35
這樣便改了落斜要停燈先再講批唔批豁免。
政府覺得風險高﹐於是設長度限制。
磚家連理解能力都有問題。
而家係講緊原本個路口唔係咁,點解整個有風險問題嘅路口出黎呀?
你答佐點解運輸署一開始,就批佐你所謂有風險問題嘅設計先啦
根本成個邏輯錯哂,就亂响度拋磚
仲要信誓旦旦話政府點點點
咪亂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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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加建路口﹐同是否適合所有車行駛﹐沒有直接關係。
行到 =/= 風險低
就係路口有風險問題﹐所以要限制車輛長度。
唔係路口唔可以行12米車﹐只係政府覺得行12米車風險高﹐所以作出限制。
要豁免便要先處理風險問題﹐例如你所講的紅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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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P 客量高?
請問邊隻眼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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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青山公路 - 葵涌段直駛都需要停交通燈,都未必解決到。
依稀記得當年的試路結果是滿載的12米巴士傾斜度不及格,而非因為「過火位」而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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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47A入去惟一可行辦法係改動早繁往沙田方向同下繁往葵盛方向
早繁往葵盛同下繁往沙田都唔改得,改左對水泉澳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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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客路上 理_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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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經一個相對有需求的上班地方(打磚坪街), 對水泉澳來講可以係好處, 唔喜歡兜過去先落到大連排, 城隧轉46X 47X也可以.
城隧網絡就係用來轉車去唔同地點, 只要47A繼續停城隧轉車站, 唔覺得對水泉澳唔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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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駁]
大圍四美相對於水泉澳
[/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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