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係小巴有marking scheme
不過最求公平公正可能都係偽名題
因為有人贏就自然有人輸
差在大石砸死蟹
定係弱個間因為機制而贏間大既
因為小巴最癲係新經營者有好多分加
變相個個都拆子公司/關連公司去賺晒呢個分
但個個都賺呢個分
就要其他地方決勝負
所以一路都話
有D野唔係想像中咁簡單
有D野亦唔可以用常理去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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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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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所謂新經營者咪又係老seafood
無限拆細新公司而家連小九汽都做埋一份
大小九汽明明同一個集團但當唔同公司
622 68A 左手打右手最後乘機cut 線
根本得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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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回應咗好多好多次
但你似乎仍然係選擇性見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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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四點質疑,直程可以用舊帖去回你
castanopsis #137
“招標從來都無公平過
就算同一走線,九巴有轉乘,網絡效果已經差好遠
我反而覺得
招標個原意係要取替 江湖飯局/內定,避免利益輸送,選擇對市民大眾最好既方案
不惜犧牲市民利益,去保證所有入標者都有公平中標機會,係本末倒置”
castanopsis #251
"其他地區聲音,一樣可以納入評分標準
現有公司透過重組舊線服務新區,有好處,亦有風險,自己衡量返”
castanopsis #318
“呢句轉移咗視線
招標之後點規管,係另一個議題”
castanopsis #314
“最終set criteria既,當然唔係你/我/巴士公司,而係運輸署
但制度上無任何flexibility,俾唔同公司屬意既走線,擺上運輸署個天秤衡量,已經係問題
呢個並唔係個天秤點set既問題,而係擺乜嘢上個天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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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唔係我迴避問題,係你迴避緊我個回覆
掉返轉頭,除咗呢四點之外,仲有兩樣嘢你一直都無回應過
1. 你話支持捆綁招標,但要你解釋點解拆綁會造成路線碎片化,無回應
2. 你話可以中標後/開線前重組,講過幾次咁會架空招標程序,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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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 發表於 2024-9-8 02:22
問題係小巴有marking scheme
不過最求公平公正可能都係偽名題
原則上政府有資源再分配,防止壟斷嘅責任。
現實上由放任唔理弱肉強食物競天擇,去到監生拎走哂所有野再分配玩均富兩個極端。弊端係點心中有數
現代社會普遍都係中間落墨。
(既然係一個spectrum,絕對公平根本就係偽命題甚至係萬能key)
好似小巴咁,先評達唔達標,第二輪先至俾細公司高分D係常有做法。
亦有按族裔比例計又有。
調番轉先俾某類人入局,之後再評達唔達標就係另一回事。
(當然現實都有咁嘅做法,主要係保障本地人就學就業)
各種方法都有利弊,亦一定難以避免有人利用呢D地方去令自己多D贏面。
唯有就係不斷改良小修小補,而參與者同時又會响新環境搵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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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n370 發表於 2024-9-8 19:48
原則上政府有資源再分配,防止壟斷嘅責任。
現實上由放任唔理弱肉強食物競天擇,去到監生拎走哂所有野再 ...
香港地申請張BR有幾咁難?
左翼保障弱勢,巴士/小巴公司自然係關於營運經驗/同供應商例如巴士廠嘅採購維修保養唔似大公司有更多經驗同龐大車隊壓低平均價格同更有競爭力或其他攤分成本嘅因素。
但現實係同系開新子公司變咗上述優勢得以保留,除咗開新公司嘅行政手續,已經冇咁原本「左」去保障弱勢嘅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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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明,你既然話「招標個原意係要取替江湖飯局/內定,避免利益輸送」,咁點解可以唔需要「保證所有入標者都有公平中標機會」
先唔講現招標制度係咪真正避免到利益輸送,但一個理想嘅招標制度就係為咗避免利益輸送所以要做到公平,咁自然就要保證所有入標者都有公平中標機會,呢樣嘢同樣係公眾利益一部分,唔見得兩樣方針有咩衝突;
相反,容許某入標者有 advantage 而唔係人人有公平中標機會,咁係製造緊私相授受,一樣係違反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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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咁講
保障份標書公平 同 保障所有入標者有同樣中標機會
係兩樣嘢來
運輸署既角色
係按公眾利益,set一套準則出來,然後人人都要用同一套準則評分
但呢個唔等於所有入標既人,都有同等機會中標
如果 A公司 本身因為種種原因(e.g. 大公司成本低、轉乘網絡完善、track record好),做得好過 B公司
咁就算招標一千次,都應該係A公司中標
若然為咗B公司一定要有公平中標機會,不惜犧牲公眾利益,刻意壓低A公司個優勢,就有問題
講白少少,單以新界情況而言
招標制度唔應該為咗遷就 城巴/嶼巴 等新經營者,而唔去consider重組九巴舊線既方案
你可以基於引入競爭既原因(which係符合公眾利益),標書入面加criteria鼓勵新經營者入標
但所有嘢都應該以公眾利益為評分標準,而唔係為咗所謂公平中標機會,將九巴對市民有利既優勢壓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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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4-9-8 11:13
根本所謂新經營者咪又係老seafood
無限拆細新公司而家連小九汽都做埋一份
你知唔知運輸署成日專登搞到小九汽唔中標?
小九汽中到標果幾次係皇恩浩蕩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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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4-9-8 11:09
正面回應咗好多好多次
但你似乎仍然係選擇性見唔到
講佐三十幾版仲拎番十幾版前嘅回應,搏大霧當之後嘅回覆無到?你訓番醒先好講啦?
容許招標時重組的公平問題:
只係地頭蟲專利,新人選項有限,一定會被睇住黎食。
(本帖補充)你自己都識講有利有弊,你亦唔可能否認利弊响所有情況完全無分別,
咁就實質上構成雙重標準。
另有師兄提佐重組本身就係iterative process,應該係藉諮詢去改良。
(本帖補充)剩係招標本身supposed唔可以响公佈前公佈任何標書細節,
以免影響招標嘅公正。你仲想公布結果前由公眾評論?
評核準則:
咪早講佐運輸署有自己諗法。當你認為運輸署支秤有問題,
你俾運輸署訂分,咪一樣走番去運輸署想做嘅方向。
小弟隨後進一步質問每個細項俾幾多分係咪無分別。
皆因每個細項嘅比重絕對可以左右入標嘅方向。
另一方面,乘客對同一個方案可以各有利弊。
(本帖補充)你地圖炮式犧牲市民利益嘅理據難以代表全體,更遑論去量化。
事後監管:
就算監管到,啱啱指出佐你嘅諗法必然牽一髮動全身,本身已經唔係好辦法。
(本帖補充)若果難以監管又或者同現有機制有矛盾,你嘅答案就係空廢。
碎片化:
新區綑綁係碎片化,咁點解分開逐條招唔係更碎。
架空招標制度:
一早講佐早有先例,另外其後亦指出你嘅解釋係唔可能發生。
以上好多都係好基本好原則性嘅問題,麻煩處理佐先至再講落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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