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係分雙層同單層
如果要計埋車長/重量,
咁咪涉及改法例?
好大工程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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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wb701 於 2016-10-5 05:08 編輯http://www.westernharbourtunnel.com/b5/driver78.html
如果係講西隧,基本上硬身車過左12米過,就一定已經係違反左附例。
正常過長過闊嘅車都係要係48小時前同隧道公司申請通行許可證,並會收取$200 permit費用。
如果巴士公司明知會有呢批長車行,又唔一早同隧道公司傾,咁會唔會係巴士公司責任呢?
對每晚深夜都比真金百銀過隧道嘅過闊車過長車又公唔公道?
同埋應該就唔涉及需唔需要修例呢回事,因為一早已經有呢條附例嘅限制。
如果有心玩野每部每架次收返你$700[急症費],唔係就告你違反附例,睇下邊個金啲
本帖最後由 HT408 於 2016-10-5 08:09 編輯
lwb701 發表於 2016-10-5 05:04
http://www.westernharbourtunnel.com/b5/driver78.html
如果係講西隧,基本上硬身車過左12米過,就一定已 ...
運輸署批准巴士公司派出長車行隧道線,係咪應該由運輸署通知隧道公司呢?另外,寛過2.5米都係違例,其實都要加錢
隧道公司玩嘢起上來,可以追收返由2003年ATE首航以來,收少左13年嘅隧道費
不過當然唔會夠膽玩,除非運輸署俾錢
HT408 發表於 2016-10-5 08:05
運輸署批准巴士公司派出長車行隧道線,係咪應該由運輸署通知隧道公司呢?另外,寛過2.5米都係違例,其實都 ...
如果有隧道公司成功爭取2.55米車追收費用﹐我相信真係其他隧道公司會出聲跟隨﹐包括前東隧﹐欖隧。;P
SSBT 發表於 2016-10-5 00:33
隧道費係跟據法例分類,
現時係分雙層同單層
如果要計埋車長/重量,
其實隧道公司要修改收費分類﹐是否需要政府批准?
政府唔批修改收費分類﹐隧道公司點出聲都無用。
HT408 發表於 2016-10-5 08:05
運輸署批准巴士公司派出長車行隧道線,係咪應該由運輸署通知隧道公司呢?另外,寛過2.5米都係違例,其實都 ...
玩野就未必啦。
但係你講嘅野,我就有保留。
當然你可以話政府點解明知有12.8米巴士出牌,
都唔主動提出要修例/要求私人隧道許可,搞到呢家要左批右批咁。
但公道啲講,運輸署有責任,咁巴士公司係未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呢?
部巴士係你間公司嘅車,有咩事要告你都可能入你公司數啦。
公司高層有心要做你違反附例果陣,唔通你又叫運輸署救命?
以前聽過城巴頭批Flyer有輔助轉向功能,
但係原來驗車果陣無向運輸署申報,被TD下令鎖左一排再驗車後先重開。
可想而知呢間公司用啲咩態度去營運。
lwb701 發表於 2016-10-5 10:29
玩野就未必啦。
但係你講嘅野,我就有保留。
如果計西隧線嘅話
九巴968咪一樣有份派:L
lwb701 發表於 2016-10-5 10:29
玩野就未必啦。
但係你講嘅野,我就有保留。
12米8同輔助轉向有唔同既係
運輸署親自批准12米8長度型號,批准行個別路線,巴士公司先會入貨
入完貨先話唔行得,巴士公司角色好被動
九巴就話多線行到12米8,新創建已經企左係度
咁依家出現呢類問題,運輸署唔係責無旁貸?
運輸署,執左佢啦
而家呃 post 真係好,只需要加「傳聞」兩隻字,就算無憑無據亂咁吹,
完全唔需要負任何責任。
da54 發表於 2016-10-5 10:49
而家呃 post 真係好,只需要加「傳聞」兩隻字,就算無憑無據亂咁吹,
完全唔需要負任何責任。
...
點都好過垃圾運輸署有法律依據證明犯法都照批12.8米而不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