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053h4 於 2007-7-31 20:59 發表 
閣下的論文似乎無研究"公共參予"同"公共決策權"的意義
為何如西九工程, 大量本土文化團體被計邀請參予
但文化界的意見為作秀
其意見完全不被接納?
公民社會或public sphere在回歸後的確大有發展
不過不少聲音(如 ...
其實閣下點定義"公共決策權"?
如果就城規會而言, 本身大部分為的非政府會員,
而我之前講的 法定圖則 (ozp) , 係由城規會發出...
本身任何市民都可以去睇城規會開會, 亦可以對
圖則提出反對, 及修改....
係以前, land lease 一定行先, 而lease 只是lands dept 同
"landlord" 之間的"合約". 公眾無法決定甚至俾意見, 最
多咨詢區議會, 而好多時, ozp 只是追加返落去...
依家, ozp 已經係新地區行先, 包括 啟德, 中環/灣仔填海..
呢d地方...其實相對以前, 已經多左好多機會由公眾參與,
決策上, 某程度亦由城規會負責...
我唔會話依家已經好好, 但相對以前, 依家係進步緊, 尤其
參與 與 公開上, 但改變都係需要時間, 及需要試驗...日後相信
會有更多改變...
西九問題, 政府處理係唔太好, 但如果你有睇啟德的報告,
亦會睇到大部分公眾意見, 都被接納......
始終, 政府好多野仲試緊.....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7-7-31 21:1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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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講還可以上訴
原帖由 Aboveday 於 2007-7-31 20:05 發表 
是次司法覆核是對立法會決定的挑戰,不單單是針對政府的決定,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曾指出,"司法覆核並非解決社會所面對的政治、
經濟及社會問題的萬應良方。法庭既不是決策者,更非行政當局,不可能代替政府處理社會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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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人祺事 是神奇技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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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7-7-31 21:13 發表 
高度地績比率是限制了地區的密度
但聰明的發展商以"環保窗台露台", 或巴士站等大擴樓面面績
並多了很多一字排開的高樓
如閣下認為現在法定圖則是有效控制屏風樓
只怪聰明的地產商更懂得利用政府限制下的漏動
去發 ...
我無講過現時法定圖則限制可以有效控制屏風樓,
不過我可以講係, 可以有效限制高度(呢個你前文講的)
事實上, 最新的 法定圖則, 開始加入部分建築模式,
如 CDA zone, 要提供 master layout 俾城規會通過....
而就個trend 而言, 控制 會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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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7-7-31 21:15 發表 
城規會已被人話其組成, 有利地產商決策
如長實新鴻基往往在能在新法例生效前, 趕開舊法例尾班車
個人不知這個廣為批評的組織是否有考慮個別社區發展需要
另外, 閣下所講的啟德
因尚未落實開工, 個人現時不敢亂下 ...
不過如果你睇返 好多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section 16 case
同 planning appeal case, 好多時 地產商 係case 度都未必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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