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2-26 12:36 發表 
如果係班馬線﹐你已經可以向警方舉報﹐這位司機已經係有違法之縑。
在班馬線上﹐行人係最大的﹐車係必須讓行人的。
就係呢點,
本意雖然好,
但變相養到堆人越黎越無視交通規則,
就攪到而家咁...
根本而家D人就博你D車唔敢撞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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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icky619 於 2013-2-26 12:34 發表 
我自己都試過以正常速度橫過斑馬線時, 駛近的巴士沒有明顯減速, 我加快腳步還未踏上行人路時巴士在背脊後約1尺衝過.
想想如果是90歲的婆婆走路時不穩, 那剛剛撞不到的位置可能
就不同了. 如果案中的情況類似, 看見婆 ...
一個老問題,
斑馬線有冇燈?而你果陣又有冇遵守規則橫過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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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Power 於 2013-2-26 13:44 發表 
正路來說,阿婆既步伐較慢
駕駛者在老遠應己察覺,及為有機會發生的突發事故做準備
雖則路人衝紅燈被撞,唔代表駕駛者全無責任
好多時而家法庭依賴既依據就係咁,
但就總唔會覺得如果個途人係守法的話,
呢單意外根本就唔會發生,
而且下下覺得係"應該"的話,
咁老實講,
咁多應該,就真係有早知冇乞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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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6 01:47 PM 發表 
好多時而家法庭依賴既依據就係咁,
但就總唔會覺得如果個途人係守法的話,
呢單意外根本就唔會發生,
而且下下覺得係"應該"的話,
咁老實講,
咁多應該,就真係有早知冇乞衣了 ...
現在法庭便是看這一點﹐究竟司機有沒有採取適當的行動去避免意外發生﹐從而判定司機是否罪成。
正如我前文所言﹐根據証人所講﹐巴士時速係20-30km/h﹐行人已過了1/3。
法庭便要看行人在過了1/3的時間﹐巴士位置又在那裡﹐係唔係真係無法停車/採取其他方法去避免意外發生。
雖然﹐報導無提及這一個重點﹐但係我相信係司機無即時採取措施去避免意外﹐或者太遲去作出停車﹐這令到法庭判罪成的因素。
而過路者亦有問題﹐你講的正確﹐這單意外如果無違規過馬路﹐未必發生此意外的。
但係﹐人都已經......... 係唔係仲有得追究意外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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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2-26 14:05 發表 
現在法庭便是看這一點﹐究竟司機有沒有採取適當的行動去避免意外發生﹐從而判定司機是否罪成。
正如我前文所言﹐根據証人所講﹐巴士時速係20-30km/h﹐行人已過了1/3。
法庭便要看行人在過了1/3的時間﹐巴士位置又在那裡﹐係唔係 ...
咁好老實講,我係可以答你,
係可以追究責任...
尤其是而家既對路人既保障網咁豐富既時候,
可想而知根本而家D人即使亂過馬路,
有咩事既時候支援係足夠,
但如果冇左呢D保障,
行人又會否自律一點?
死亡係一種因為你既疏失而招致既後果,
但並唔係一個負上責任既表現
尤其是本身行人同樣無採取適當行動避免意外發生時,
為何每次一有意外就將個責任由司機去承擔?
其反效果反映出黎既就係而家道路越黎越危險
法庭用各種專業既手法去描述番整個意外發生既過程,
我並唔反對,
但最終要負責既人居然係隻字不提既時候,
請問,
所謂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究竟係保障了誰的安全?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6 14:1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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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咁耐,
係講緊個反效果,
呢個唔係純粹你睇呢D指引就可以睇到出黎既事
即使大D又如何?係咪代表我今日可以唔依燈號過馬路出意外就將個責任推俾人,
呢個我係點都認為講唔通,
亦冇理由屬於司機要負既責任係大於行人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6 14:1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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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7# 的帖子
我很擔心的一件事,這次事故要找司機祭旗,以後發生類似事故,會否引發司機因害怕被法律制裁,撞倒人後不顧而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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에이핑크 대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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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7# 的帖子
又給一個問題給大家想想﹐究竟新聞報導是否公平持平?
大家做了咁多年人﹐又有幾何看到有行人檢控違例過馬路?
我實話實說﹐新聞並不是真正持平的﹐絕大部份都會講成司機有問題的。
除非明顯到常人都看到司機根本唔係關鍵起因。
我做了幾十年人﹐除了警方不定期會做什麼大行動﹐去"教育"市民過馬路外﹐真係唔會講有人被檢控違規過馬路。
這便做成一個現象﹐便是行人違規過馬路根本係小事﹐唔會被檢控﹐令市民唔會在乎合法過馬路。
要提升市民的觀感﹐這是教育的問題﹐增加大行動的次數。
而法律係保障雙方的安全﹐今次案例的確係雙方都要負責的﹐司機要負責的部份係有沒有作出適當的行動去避免意外。如果司機有做適當的行動﹐便應該不會判罪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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